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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森美术作品《喜上眉梢》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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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堂医院院长李伟(左一)出席全国养老院院长交流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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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“老有所医”? 怎样实现“老有所医?”


发布时间:2013年5月10日 12时10分
【作者姓名】刘枚
【作者单位】全国人大法工委
【发表日期】 18-NOV-98
      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中所称“老有所医”,这是老年人生活的又一个需要。所谓老有所医,就是满足老年人看病和治病的需求。当人们步入老年期后,人的各种生理机能开始减退,抵抗疾病的能力也开始减弱,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疾病的增多。老年人要减少疾病的折磨,应当有病及时看、及时治,使其早日康复。这也是老年人生活中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。
  要从根本上解决“老有所医”的问题,关键是国家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,保障老年人的医疗需要。从现实来看,各地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实现“老有所医”:
   一是举办老年健康讲座,普及老年保健知识,开展老年保健活动,增强老年人的保健能力;
   二是有条件的地方,对老年人定期进行体检,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,使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发现疾病,能够及时得到治疗;
   三是有计划地改善老年人的医疗条件,充实和加强老年病门诊和老年病科室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老年人康复医院,解决老年人看病、治病的困难;
   四是改进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,组织医疗巡回服务队,为老年人送医送药上门,还可以为老年病人设立家庭病床,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;
   五是采取措施解决城镇离休退休老年人按规定及时报销医药费,避免因医药费不能按时报销,而影响老年人得病及时治疗;六是在农村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制度,实现老年人看病不出村,大病能够得到治疗,对那些无力治病的老年人,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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